安徽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
进一步加强主要工业
产品销售工作意见的通知
(皖政[1998]18号 1998年5月7日)
各行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省经济贸易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主要工业产品销售工作的意见》批转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当前,扩大需求,促进经济增长,确保实现今年经济增长预定目标,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全省经济工作的中心任务。各地、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把引导需求,强化产品销售,扩大消费摆上政府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抓住国家扩大内需的机遇,积极进取,勇于突破,认真研究制定刺激本地经济即期需求增长的政策措施,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二、各地、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全面清理短缺经济条件下抑制需求的经济政策,按照求新、求快、求实的要求,制定更加开拓、更加灵活的强化地产品销售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并明确职责分工,分解落实到部门和企业,力求尽快取得成效。
三、扩大工业产品销售,除政府政策推动外,主要靠企业自身努力,不断提高市场营销水平。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积极引导企业树立市场观念和竞争意识,加快经营机制转换,强化市场调研,充实和加强营销队伍,建立健全销售网络体系,加大产品的宣传力度,抓住市场机遇,积极主动参加各种商品促销活动,提高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
四、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经济运行态势分析,强化经济政策研究,做好政策的协调工作,加强检查督促,及时研究解决加强工业品销售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五、各地、各有关部门收到本通知后,应立即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抓紧组织实施。6月1日之后仍未能实施的,应向省政府作出书面报告。
一九九八年五月七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主要工业产品销售工作的意见
为了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扩大内需指示精神,积极引导消费,刺激需求,进一步巩固扩大我省工业产品市场,促进全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