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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清查漏征漏管户指示要求全面深入进行在逃户清查工作的通知

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贯彻国家税务总局清查漏征漏管户
指示要求全面深入进行在逃户清查工作的通知
(大国税发[1998]第75号 1998年5月28日)


各分局、各市(县)国税局:
  目前,市国税系统征管范围内大量存在的“在逃户”企业,已对各局的正常管理工作和组织收入工作构成了严重的干扰。更值得关注的是,这种势态仍在继续滋生和蔓延。据市局去年末有关资料统计,全系统“在逃户”总数已达九千家以上。因此,对其进行全面、彻底地清理,已成为我们“管理年”内首当其冲的重要任务。
  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8]67号)文件精神,针对上述情况以及我市目前的实际征管状况,现将清理“在逃户”工作的具体操作意见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局认真贯彻执行。
  一、关于清理工作采用的方法
  这次清理工作采用的方法有以下四种:一是通过邮电部门协查获取“在逃户”的信息;二是通过社会力量协查获取“在逃户”的信息;三是发动税务机关执法人员深入实地走访、调查,加大稽查力度严厉打击在逃户;四是加强对纳税人的户籍管理,堵塞漏洞,完善税务登记管理制度。
  二、关于具体操作办法的内容说明
  ㈠邮电部门协查:以各局为单位,分别与本局相关的各邮电部门取得联系,将本局掌握的在逃户名单和地址提供给各邮电部门,邮电部门在税务部门的委托下,以其自身业务需求的方式,撰写统一内容的信函邮寄给纳税人,并将对方收讫签章后的回执联转交税务部门,以此获取“在逃户”的真实地址。
  ㈡社会力量协查:社会力量主要是指区级及其以下的诸如土地、工商、招商、经委、房产等各经济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各种社团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中、小学生,下岗职工以及其他单位或个人。
  一是市局在市级报刊上登载“致全市公民的一封公开信”,重点阐明税收在城市经济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与作用;讲明偷逃税给国家经济建设带来的损失及给税收工作带来的影响和危害;讲清税收与每一位公民之间的切身联系等。通过这种形式,广泛动员和号召每一位公民,以城市主人的姿态积极投入到保卫税收事业的战役中来。
  再次,各分局要主动与所在地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取得联系,从更多的渠道获取相关的情况和信息。在取得当地政府和有关单位大力支持的前提下,动员和组织区内各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各社团组织,各宾馆、酒店、写字楼出租单位积极参与到此项工作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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