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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世行贷款项目管理通知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世行贷款项目管理通知
(沪财外经[1998]37号)


各项目单位:
  本市自1987年起开始使用世行贷款已有10多年历史,截止到1998年5月31日,我市利用世行贷款有14个项目,协议金额已达13.2亿美元。无论是项目准备、招标采购、还是支付管理等项目管理方面,我市的工作都得到了世界银行、财政部的好评。然而,随着一些项目的竣工和一些项目主体工程的完成,一些项目人员的变动,个别项目出现了虎头蛇尾的现象,工作质量有所下降。目前,我局在同世界银行有关官员一起检查项目中,发现了一些单位在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希望能引起各项目单位和主管部门的重视。
  一、关于招标采购
  某一项目单位在实施项目过程中,对一个近5,000万元人民币的土建合同,未按照世界银行在贷款协定中规定的招标方式,而是根据国内的采购程序,被世行初步认定为“错误采购”,将有近400万美元的资金从项目贷款总额中注销。这种情况在我市属首次发生,对今后我市项目的实施和进一步利用世行贷款将会产生不良影响。
  二、关于财务管理
  有些项目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管理的专用账户不及时向世行总部回补,被世行支付部门列为“不活跃账户”,影响了贷款的使用速度,不利于工程的顺利实施。
  有些项目在申请报账时,提交的支付凭证不规范,有的出具超额发票,有的使用自制发票,个别也有涂改发票的现象,很不严肃,均与发票管理办法不符,影响了项目支付进度。
  个别项目单位在编制年度报表和工程进度时,未能充分利用计算机等现代工具,仍使用手工编制,影响了工作质量,同上海现代化大都市的形象很不相称。
  三、关于还本付息工作
  有些项目单位只重视用款和施工,忽视债务的预测,忽视还贷资金的准备,影响了还本付息工作的及时性;个别项目单位在享受国家优惠政策扶植后,滞留以税还贷资金,在我局再三催交下,才予以还款,影响了我市偿债进度。
  鉴于上述情况,我局将会同有关项目单位和部门抓紧做好几项工作:
  (一)、各项目单位在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世行规定的招标采购方式,并对以前实施的合同作一次自查,完善不规范的操作。项目主管部门应加强对项目的招标采购工作的监督、指导。承担项目国际招标代理的招标公司也有义务对项目世行贷款的国内招标方式进行宣传、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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