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异常申报
一般纳税人除(一)项所列原因外造成的零申报,为异常申报,如纳税人迟报、瞒报、隐匿销售收入、擅自扩大抵扣范围、虚开发票等。
对正常零申报和异常申报业户,征收单位应在征管资料中分别作专门标志,列入专项征管档案,区分不同情况,作为重点监控对象进行专项管理。
三、明确岗位现任制,规范征收管理工作程序征收监控系列、管理服务系列和税务稽查系列要建立明确的异常申报管理工作岗位责任制,合理分工,密切配合,防止工作中的空档,及时发现和处理异常申报问题。
征收监控系列:在征期内,接受纳税申报并进行审核,按照零申报情况初步区分正常零申报与异常申报,进行专项记录,并录入计算机形成纳税申报分类数据库;征期后,征收系列人员系统整理正常零申报和异常申报资料,进一步研究分析后,形成完整资料,填列或打印《未申报纳税人清单》、《正常零申报纳税人清单》、《纳税申报异常纳税人清单》,及时传送管理系列或有关领导审定。对有疑点的纳税人及时组织检查。同时,根据不同情况按规定实行催报催缴或日常检查。催报催缴无效的,移交稽查系列查处。
管理服务系列:为零申报管理工作掌握有关政策规定,根据征收监控与税务稽查系列在每个征期内和征期后传递、移交的材料,进一步确定正常零申报和异常申报,对需进一步落实的问题,及时报送领导审定后,移交稽查系列实施稽查,修改、调整、保管正常零申报和异常申报业户档案(包括文字和电子档案),并将有关信息反馈征收系列。
税务稽查系列:根据征收系列和管理服务系列传递的《未申报纳税人清单》、《纳税申报异常纳税人清单》及其他资料及时进行综合分析,对有问题的企业可随时组织稽查;对征期后征收系列传递有疑点的异常申报企业,逐户稽查,落实异常申报的真实原因,将稽查结果及时反馈征收系列和管理系列,据以修改补充原有专项资料和档案。对有重大偷逃骗税嫌疑的业户,按规定移交专业稽查处理。
征收监控系列、管理服务系列、税务稽查系列间必须紧密衔接、协调配合,按照分阶段兼岗分片责任制或分组分片包干责任制的原则合理调配人员;征收单位应建立异常申报管理专用表格、名单等文书或电子传递制度,作为联系各岗位工作任务的纽带;对使用计算机进行征收管理的单位,要根据上述工作程序,对现有征收软件进行必要的补充修改,增加对零负申报的专项管理模块,增强对异常申报数据的处理功能。对存在异常申报问题的业户,在输入税务登记证号后,系统通过检索可在屏幕上自动显示或打印有关内容,以提示征收人员注意,征收监控、管理服务、税务稽查各岗位的工作职责分工在计算机中得到准确、系统的体现,建立异常申报业户管理的专项数据库,作到有关专用表格名单、传递文书等全面由计算机操作打印,根据计算机的处理流程即可完成对异常申报业户的全部管理过程,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质量。
四、着重做好几项重点工作,严密监控异常申报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异常申报原因较多,解决异常申报问题应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增值税的全面管理,并应重点作好以下几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