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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委农工委、北京市政府农办关于北京市农工商联合总公司场乡体制改革意见

  二、改革的三个基本目标
  1.政企分开,改革行政管理体制。
  将37个乡镇政权机构划归区县管理,理顺政权上下级领导关系。乡镇政府和农场脱钩,乡镇政府干部脱离企业,纳入政府序列。在上级人民政府领导下,统一管理本辖区范围内的行政工作,执行上级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
  2.改革经济管理体制。
  农村集体经济原则上划归区县管理,国有经济继续归市农工商联合总公司管理。产权交叉、但产权比较明确的,搞股份合作制。产权交叉复杂、一时难以理清的,经市农工商联合总公司和区县协商,归区县或农工商联合总公司所有。协商不成的,由领导小组裁决。
  3.农场转制,公司重组。
  市农工商联合总公司在上述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现代企业制度改革,在全公司范围内实行资产重组。以种畜、种苗、奶业加工、食品加工、花卉、旅游服务为主体,建设成首都最大的农业集团,并集中优势资产,组织上市。力争成为北京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并为全市实现农业现代化提供服务。
  三、具体改革方案
  1.政企分开,规范乡镇政权体制和职责
  --市农工商联合总公司下辖的37个乡镇政府,与13个农场脱钩,由区县政府实施全面领导,设立同级党委。
  --移交后的乡镇政府重新定机构、定职能、定编制,组建精干的政府机构。乡镇政府行政人员由市编办定编、纳入公务员序列,行政管理经费纳入市区县财政预算。
  --农场系统现有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机构(科技站、林业站、畜牧站、水产站、水管站、农机站、经管站等)原则上纳入区县管理;在农村部分较少的地区,这些单位也可商区县后留在农场管理,同时继续为农村集体服务。
  --乡镇卫生院、学校、敬老院及其它为社区发展服务的社会文化设施,纳入区县管理。
  --目前在乡镇政府任职和党委系统从事农村工作的农场系统干部、职工,原则上人随岗位走,具体事宜由市农工商联合总公司和各区县协商。
  2.调整经济管理体制
  昌平县十三陵农场、南口农场、北郊农场,房山区长阳农场,通州区永乐店农场,朝阳区双桥农场、东郊农场、东风农场,海淀区东北旺农场、西郊农场、西山农场,丰台区卢沟桥农场,大兴县南郊农场中的集体经济,划归区县管理,由市农工商联合总公司向区县办理移交手续。产权交叉且一时难以理清的,由市农工商联合总公司与区县协商解决。
  昌平县十三陵农场等13个农场中的国有企业并入市农工商联合总公司,与市农工商联合总公司一并进行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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