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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办好省级20家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企业的通知

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办好省级
20家农业产业化经营重点企业的通知


娄底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的意见》和《湖南省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加快全省农业产业化经营进程,进一步搞好农副产品加工,省人民政府决定,办好省级20家农业产业化重点企业(以下简称重点企业),以带动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门通力协作。重点企业由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省农业产业化工作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省计委、省经贸委、省体改委、省外经贸委、省建委、省科委、省教委、省农村办、省财贸办、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水利水电厅、省乡镇企业局、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物价局、省畜牧局、省水产局、省农垦局、省供销社及金融、电力等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齐抓共管。各责任单位和金融机构实行分工负责制度,抽调2至3人专门负责重点企业建设的具体工作,分管领导要定期听取汇报,协调处理有关问题。责任单位和相关银行的具体职责是:协助重点企业制订规划,搞好项目评估论证;负责协调省直有关部门关系,帮助企业落实项目经费;提供有关科技、信息、销售、政策和法律服务。省农业产业化工作办公室具体职责是:负责重点企业的情况综合、交流;检查、督促重点企业的工作;负责向省委、省人民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制订有关政策;安排农业产业化专项资金。
  二、制订规划,加快发展。重点企业要根据《湖南省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和自身特点,制订发展规划,确立奋斗目标、发展重点、主攻方向、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确定产业重点项目,要经过科学论证,进行资源、市场、技术等全方位的可行性分析。制订规划要注意与周边地区和省产业发展规划相衔接,体现企业特色、区域特色,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要切实搞好重点企业的改革、改组、改造,全面提高企业素质;要以资本为纽带,通过技改、引进、联合、兼并、股份制改造等形式、迅速实现经济规模;要尽快建立技术开发中心和营销中心,把着力点放到开发新产品、创名牌和抢占市场份额上,增强企业自我发展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
  三、实行优惠政策,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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