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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地质矿产厅关于限期换领采矿许可证的公告
四川省地质矿产厅关于限期换领采矿许可证的公告
为贯彻执行修改后的《
矿产资源法
》、 国务院《
矿产资源开采登记管理办法
》及《
四川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
》,根据国土资源部要求,自一九九年九月起全面换发采矿许可证,换发采矿许可证截止日期为一九九九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逾期未申请输换证登记手续、换领采矿许可证的,原采矿许可证自行废止。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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