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省局直属征收分局、地(市)税务局税务分局应根据税收征管工作实际,内部设置税收法规、税收征管两个职能处(科),其主要职能是负责政策法制宣传系列、税收政策管理和税收的征收管理;外设税收管理、税收征收、税务稽查3个职能处(科),其主要职能是分别行使管理服务、征收监控、税务稽查3个系列的职责。为加强对重点行业、主要税种、重点税源(纳税大户)的征管,也可设置两个以上税收管理科、税务稽查科。税收征收科原则上不再增设,现已增设的应尽快归并为一个。
三、税收征管改革的配套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税务局的领导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加强对征管改革的组织领导工作。征管改革领导小组要切实发挥领导、组织、协调作用,修定完善征管改革实施方案,制定计算机系统建设规划,加大对征管改革的投入,及时解决改革中存在的问题,落实各项工作任务,确保税收征管改革的顺利实施。
(二)统一规范税收征管机构设置
各级税务局要结合当地税收征管工作实际,从全省税收征管改革的大局出发,根据本实施方案,合理设置税收征管机构。从组织、机构上适应和保证这项改革的需要。
(三)提高税务人员素质
在加强对税务人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的同时,要有计划地组织业务技能培训,使之重点掌握计算机操作与维护技能、税务稽查技能和税务稽查的方法、程序,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以适应建立税收征管计算机网络系统的需要。
(四)建立科学的干部管理制度
在统一设置征管机构和划分机构职责的前提下,合理地配备税务干部。按照公正、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积极推行竞争上岗,建立以职定岗、以岗定责、责任到人和有考核、奖惩的科学严格的干部管理制度,充分调动广大税务人员的主动性、积极性。
(五)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合作
各级税务局要主动加强同公安、工商行政、银行、财政、邮电等部门的合作,建立多种形式的联系制度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不断巩固、扩大协税护税网络,发展与城乡群众自治组织、基层政权以及社会组织的协作关系,努力实现城市税收征管现代化,农村税收征管社会化。
(六)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改善服务,文明收税
树立为纳税人服务的思想,强化公开办税、文明办税。办税服务厅(室)的工作人员要着装整齐、挂牌上岗、文明用语,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把办税服务厅(室)建成地税系统精神文明的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