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实行建设项目目标责任制度。国家这次新增投资项目必须在相对较短时间内实现投产并产生效益,这一特点决定了要加快在建项目建设速度,加快新上项目的前期工作进度。各部门要按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长沙市1998年重大建设项目工作目标责任表>的通知》(长政办发[1998]43号)的要求,层层落实责任,把工作重点放在加快在建项目建设进度上。市政府已与省财政厅签订了使用地方专项资金的统借统还的协议。计划部门要尽快转发投资计划,使用地方专项资金的项目丧位和主管部门要尽快与财政部门办理借款手续,财政部门应尽快将资金拨付到项目丧位。银行配套贷款是项目建设的重要基础。项目法人单位要积极与银行沟通、衔接,积极提供评审所需资料,争取银行的信贷支持。银行要加快项目评审进度,保证承贷及时拨付。使用专项资金的部门要加快新上项目前期工作,精心组织,在勘测、可研、设计、资金组织等方面要有专人负责,力促项目早日动工。
五、使用专项资金投资的项目,必须实行项目法人制度,成立项目法人或明确建设业主。由项目法人(建设业主)承担项目设筹融资,落实项目资本金,选择确定项目建设方案,组织项目建设和项目财务管理等。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比重,按公路项目不低于35%、城建项目不低于30%、电网项目不低于20%、其它项目不低于30%的要求落实。各主管部门应主动协助项目法人单位拟定并落实建设项目资本金方案,保证资本金到位。计划、财政、项目主管部门要协助项目法人(建设业主)千方百计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对国家已安排财政债券和银行贷款的项目,不允许向国家再次申请补助资金,计划下达以后,所需地方配套资金必须落实。
六、所有项目都要严格执行招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对投标单位要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在项目招投标中,要严格按招投标程序办理,任何人都不得打招呼、写条子。严禁中标单位实行转包,一经发现项目转包,一律取消承包资格。要实行工程建设全过程强制监理,充分发挥丹程监理的作用,在工程建设的勘测设计阶段、施工招标阶段、施工阶段和工程验收保修阶段强制实行全过程的建设监理。监理单位也应通过招标来决定,特别是要选择称职的,总监和专业齐备的监理班子。建委要加强对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