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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苏州河综合治理六条支流建闸污水截流工程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统一缴纳建筑安装营业税的通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苏州河综合治理六条
支流建闸污水截流工程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统
一缴纳建筑安装营业税的通知
(沪地税一[1998]87号 1998年9月27日)


  接上海市苏州河环境整治工程水利建设指挥部沪苏水指[1998]9号申请报告,要求将苏州河综合治理六条支流建闸污水截流工程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统一缴纳建筑安装营业税。
  鉴于该工程项目系列入1998年市重大工程项目中市政工程,经研究,同意将该工程项目补列入沪税政一[1994]137号《关于对本市重大市政工程项目征收建筑安装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名单范围中,统一由项目建设单位缴纳建筑安装营业税。具体征收办法请按沪税政一[1994]137号文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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