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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外环线环城绿带第一期工程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统一缴纳建筑安装营业税的通知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对外环线环城绿带第一期工程
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统一缴纳建筑安装营业税的通知
(沪地税一[1998]90号 1998年9月17日)


  按上海市外环线环城绿带建设指挥部沪环绿[1998]第15号函,要求将外环线环城绿带工程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统一缴纳建筑安装营业税。
  鉴于环城绿带一期工程系列入1997年市重大市政工程项目,经研究,同意将该项目一期工程补列入沪税政一[1994]137号《关于对本市重大市政工程项目征收建筑安装营业税问题的通知》的名单范围中,统一由项目建设单位缴纳建筑安装营业税。具体征收办法请按沪税政一[1994]137号文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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