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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阳逻电厂三期扩建工程上网电价问题的复函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阳逻电厂三期扩建工程上网电价问题的复函
(鄂价重函字[1998]112号 1998年11月20日)
武汉华中华能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恳请出具阳逻电厂三期扩建工程(2×600MW)电价文件的报告》(武华电经财[1998]23号)收悉。根据现行国家电价政策,经审核报送的有关资料,按发电工程投资78.3亿元和12年还清贷款本息测算,暂定阳逻电厂三期扩建工程还本付息上网电价为每千瓦时0.39元。正式上网电价待工程完工前按《电办法》的有关规定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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