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海南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

  (6)以龙头企业带动农业产业化。根据资源优势和市场需求,促进规模经营,加快农业产业化进程。认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重点扶持百家农产品加工运销龙头企业。鼓励龙头企业通过建立风险基金、实行保护价收购、按农户出售产品数量返还利润等方式,与农户建立稳定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公司加农民等模式,把农民与市场紧密地联在一起,把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运销等环节连成一体,形成有机结合、互相促进的组织形式和经营机制。
  (7)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发展各类以农民为主体的专业服务组织,扶持国内外农业企业创办农资、农技、运销、信息等服务组织。转变政府部门的职能,建立国家、集体、企业和农民及其经济合作组织多渠道的服务网络,形成具有产前、产中、产后综合配套服务功能,具有国家扶持与自我积累相结合的发展运行机制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8)加快对农业的支持保护体系建设。完善农业立法,强化农业执法。切实加强耕地保护,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占用耕地从事非农业建设。建立农业保险制度,实行种子种苗销售许可证制度。建立农业投资项目的目标责任制和审计监督机制,提高农业资金使用效益。
  (9)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以保障粮食基本自给、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和促进粮食生产稳定增长为出发点,积极推进粮食流通体制改革。要按照中央的部署,认真执行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粮食收储企业实行顺价销售和粮食收购资金封闭运行三项政策,加强粮食市场管理,保证粮食市场平稳运行。实行政企分开、储备与经营分开、省与市县责任分开、新老粮食财务挂账分开,完善粮食价格机制。建立健全省和市县的粮食风险基金、储备和保护价收购制度,保护农民和消费者的利益。
  (10)大力开拓农产品市场。以粤海铁路通道建设为契机,加快构建陆、海、空相结合的农产品运输网络,大力开拓国内外农产品市场。
  建立和完善以销定产、购销代理制等农产品现代营销机制。搞好农产品评优工作,实施农产品名牌战略。发展农民专业协会等农民共同运销组织,提高农民运销的组织化程度。供销社要为农业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探索产销直挂、连锁经营、配运中心等新的流通方式,发挥运销农产品主渠道的作用。扶持各类运销企业发展,引导他们与农民组成产销一体化的联合体。在发展城乡集贸市场的基础上,重点发展农产品批发市场。以市场体系建设为载体,建立全省农产品信息网络。办好每年一次全国性的冬季农副产品交易会。


第 [1] [2] [3] [4] [5] [6] [7] 页 共[8]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