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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省邮电管理局关于调整巴东县市话基本月租费纳级标准的批复

湖北省物价局、省邮电管理局关于调整巴东县
市话基本月租费纳级标准的批复
(鄂价经字[1998]401号 1998年11月20日)


恩施州物价局、邮电局:
  你们《关于调整巴东县市话月租费纳级标准的请示》(恩州物价(1998)47号)悉。根据你州巴东县市话交换机容量已达14000门,符合省物价局、省邮电管理局鄂价费字[1996]415号文件规定的万门以上的纳级条件。经研究,同意按10000门至50000门容量纳级标准予以调整,即甲种用户每月15元,乙种用户每月23元,中继线用户每月68元/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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