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先进性。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采用程度,真在确保质量、降低成本、缩短工期、减轻劳动强度、提高工效等方面所起的作用如何。最高得分5分。
第三十二条 投标单位综合业绩包括以下三项内容,最高得分35分。
(一)获国家、自治区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荣誉证书,最高得分4分。从上一年度元月1日以来,获部“证”的得4分,自治区“证”的得3分,市“证”的得2分,县“证”的得1分。按最高“证”的一种计分,不重复,不累计。证书范围仅限质量荣誉证书、安全荣誉证书、文明施工荣誉证书及先进单位称号等四类中的一种。
(二)招标单位、项目经理实地考察,综合评价,最高得分6分。以招标单位在开标前向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提供的书面资料为准,并在开标时当众宣布。招标单位事先不作出书面评价的,该项均不计分。
(三)对投标单位项目经理近三年来承担过工程(已竣工)的成绩和履约情况核评,最高得分25分。
投标单位在投标文件中应会附有近三年该项目经理已完工程的成就、履约情况和确系该项目经理承担的证明复印件。这些证明件应当真实、有效、规范。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
履约分值按近三年工程的履约情况计分,最高得分5分。
质量成就水平以近三年获得市优以上工程,分别不同档次和数量给予加分(同一工程,不重复加分,以最高奖项计),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的给予减分,最高得分20分。
第二节 综合评议法
第三十三条 综合评议法是通过对投标单位的能力、业绩、财务状况、信誉、投标报价、工期质量、施工组织设计等内容进行定性的分析和比较,综合评议,用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方式择优确定中标单位的评标定标办法。
第三节 加权平均法
第三十四条 加权平均法运用于资质相同、能力相当、结构不很复杂的工程。把投标单位报价相加取平均值A,再把A同审定后的标底B相加取平均值C,C为评标标底。各投标企业报价接近C者为中标单位。
A1+A2+An+… A+B
即A=────────; C=────;
n 2
(A-投标企业报价;B-审定后的标底;C-加权平均后的评标标底)
第四节 合理低标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