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推行省局高平台软件的意见
(苏州国税发[1998]297号)
各市国税局、工业园区国税局、市国税局各分局:
为加强税收征管,进一步提高税收管理的规范化水平,省局组织力量研究开发了新的高平台软件,我市及无锡、常州三市作为省局的试点单位,将率先在全省使用新的高平台软件。现根据省局要求,并结合我市实际,就省局高平台软件的推行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推行高平台软件不仅是技术手段的更新,而且是规范业务操作、提高征管质量的一项重要措施,同时也是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需要。鉴于高平台软件推行工作涉及面广,现行税收征管业务的许多方面要作必要的调整,为保证高平台软件推行工作的顺利进行,市局决定由市局征管改革领导小组负责高平台软件的推行工作,并成立由分管领导挂帅,市局流转税处、所得税处、计财处、出口退税处、外税处、发票管理处、稽查局、信息中心、征管处等部门业务骨干组成的软件推行工作班子,具体负责全市高平台软件的推行工作。各单位也应高度重视高平台软件的推行工作,并组成工作班子,以保证软件推行工作落到实处,防止工作出现脱节,保证税收征管工作的正常运转。
二、分步实施,先点后面
我市高平台软件的推行工作本着既积极又慎重、先市区后县区的原则,具体分三步实施:
1、试点阶段(九九年一季度)。市区选择新区分局进行高平台软件的试点工作,并于九九年一月一日投入运行。同时将视试点的进展情况考虑在外税分局作进一步的扩大试点。
2、市区面上推开(九九年二季度)。根据试点情况,在对高平台软件全面熟悉掌握、完善的基础上,于九九年二季度起在市区分局全面推行高平台软件。同时为摸索经验,保证县区高平台软件顺利推行,二季度将在县区每个市选择一个分局进行试点。
3、县区推行(九九年三季度)。在县区试点单位试点成功的基础上,于三季度在县区范围内全面推行省局高平台软件。
三、认真准备,保证新软件推行工作的顺利开展
1、搞好培训。为保证高平台软件的正常使用,各单位应十分重视新软件的培训工作,省局将于十一月底或十二月初组织全省培训。市局在省局培训的基础上,将根据我市实际情况组织培训,培训主要分二个方面:一是业务培训,使全市征管业务的操作与流程不仅进一步规范和严密,并做到与省局业务需求相衔接;二是技术培训,使软件的操作人员不仅了解省局高平台软件的功能,并且能够熟练操作,特别对一些外挂软件的功能也能运用自如。市局培训工作将根据我市高平台软件的推行进度分批进行,第一批培训的具体时间安排在九九年二月初,各地在推行使用新软件时也应层层组织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