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对荷沙公路天门段车辆通行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对荷沙公路天门
段车辆通行费有关问题的复函
(鄂价费函[1998]123号 1998年12月15日)


天门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要求省物价局出具荷沙公路天门段收费标准承诺的请示》天价费[1998]29号文悉,经研究,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荷沙公路天门段从干驿至沙洋汉江大桥全长约94公里,已经省计委鄂计交字[1998]第0697号文批准改建。该项目总投资为约8700万元,其中天门市交通局自筹3100万元,拟申请银行贷款5600万元。鉴于上述情况,根据国家关于“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原则和省政府鄂政发[1995]12号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省政府领导对该项目的有关指示精神,待该项目竣工后按程序申报并经有关部门及省政府批准设站同意收取车辆通行费归还贷款。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