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及所
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闽国税所[1998]82号 1998年12月10日)


各地、市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及所属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8]557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福建分公司及所属分公司从1998年1月1日起,不再实行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办法,按照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由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业,就地缴纳企业所得税,税款入中央金库。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