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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物价局关于一九九九年度本市菜篮子工程专用车过江、桥、路、高速公路缓征通行费(车渡费)的通知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一九九九年度本市菜篮子工程专用车
过江、桥、路、高速公路缓征通行费(车渡费)的通知
(沪价行[1998]第335号 1998年12月17日)


市政局、市交运(集团)公司、浦江隧桥发展有限公司、中信隧道发展有限公司、市高架道路管理所、上海逸仙路桥发展有限公司、市蔬菜办、市副食品办:
  为继续支持本市菜篮子工程建设,现将1999年度本市菜篮子工程车过江、桥、路、高速公路缓缴通行费(车渡费)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999年度上海市菜篮子工程车通行费缓缴证与上海市菜篮子工程便民售货车综合许可证于1998年12月21日起启用(样张附后)。1998年的菜篮子工程车通行费缓缴证与菜篮子工程便民售货车综合许可证于1999年1月10日起停止使用。装运粮食、蔬菜及副食品的菜篮子工程车与菜篮子便民售货车过本市江、桥、路、高速公路时,需缴“上海市菜篮子工程专用车、菜篮子工程便民售货车通行费缓缴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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