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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关于建立本市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联网上报制度的通知

  2、协助解决联网上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从2000年开始,凡纳入本市联网上报制度实施范围的企业,其资质年检均以联网上报的开发经营指标的数据为准。
  (三)上海市统计局
  1、承办网络建设项目,负责网络硬件、软件的开发,安装及调试。
  2、布置联网上报工作,培训重点房地产开发企业有关业务人员。
  3、制定和修订企业统计调查方案及指标体系。
  4、收集、审核、汇总、上报重点企业统计资料。
  5、组织开发相关信息。
  6、管理和维护网络日常运行,负责对企业上报资料和数据库的安全保密工作。
  三、重点企业联网上报制度实施范围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结合本市的具体情况,采取分步骤实施的原则,第一步先建立本市二级资质以上房地产开发企业联网上报制度,以后逐步扩展至三级及暂定级企业。
  四、重点企业联网上报的主要内容:
  1、企业基本情况:法人代表、成立时间、隶属关系、登记注册类型、营业状况等指标。
  2、房地产开发基本情况:房地产开发投资及分组,土地购置面积、完成开发土地面积,资金来源等指标。
  3、房地产开发、租售、空置情况:分房屋施工、新开工、竣工面积、竣工造价、可供租售面积、销售面积、租赁面积、空置面积等指标。
  4、房地产开发企业主要经济效益情况: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及损益等指标。
  5、针对房地产开发经营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如深化房改、空置面积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快速问卷调查。
  五、对联网上报企业的有关要求
  (一)各重点企业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上报的各项工作
  房地产开发企业联网上报制度是一项新的系统工程建设。是统计方式的一项变革。也是一项要求高、技术性强的工作。要求各重点联网企业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执行本实施方案及房地产开发统计制度,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根据本市的统一安排,选派有关人员(一般为统计人员和计算机人员各一名)参加全市统一布置、培训会议。网络运行后,要严格按照有关统计制度规定,加强对财务以及原始数据的审核工作,及时、准确地报送有关统计资料。对拒报、迟报和虚报、瞒报的企业,市统计局、市发展计划委员会、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将根据《统计法》及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二)企业联网设备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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