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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合肥市质量振兴实施意见》的通知[失效]

  二、主要工作
  根据当前买方市场形成、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和国际经济一体化步伐加快的新形势,抓住质量工作的突出矛盾,加强质量的宏观管理,推动整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一)实施名牌战略,提高企业市场竞争能力。
  1、大力发展名牌产品,是促进经济增长方式向集约型转变的重要举措,对优化经济结构,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效益,带动地区和行业经济发展都有重要作用。我市自1995年就提出了名牌战略实施方案,并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市委宣传部、市经贸委、市建委、市财办、市技术监督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统计局等单位负责人组成名牌战略领导小组,由市经贸委负责实施名牌战略日常工作。
  各县、区(镇),各工业局和企业应明确相应的机构,指定一名领导具体负责组织、协调、规划和实施名牌战略工作,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2、对已初步形成国内名牌的产品,要结合大公司战略,以名牌的无形资产为纽带,辐射、带动我市一批企业和经济的发展,争创国际名牌;对目前在同行业或国内市场有一定知名度,但尚未真正形成名牌的企业要加快技术创新、技改、引进、合资等步伐,在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的基础上,扩大生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国家名牌;对在省内有一定知名度,但生产批量不够大、附加值不高的土、特、名、优产品要瞄准国际市场高起点、高标准开发、引进和出口,尽快扩大规模、扩大影响,成为省级名牌。
  3、企业要重视培养商标和专利意识,实施CI(企业形象)战略。企业要注意保护商标和专利,及时到工商局及商品进入国注册,到专利局登记专利,以访他人抢注。企业还要导入CI的理念识别、行为识别、视觉识别,积极培育企业文化,升华企业形象。
  4、坚持技术创新,充分利用我市作为全国技术创新试点城市的契机,积极实施技术创新工程,建立、健全技术创新体系和企业技术创新运行机制,把我市的科技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把技术创新与质量振兴结合起来,加快技术中心建设,推动“产学研”联合,增强企业竞争能力。
  5、加强宣传报导,加大“打假保优”力度,为名牌产品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各部门、各企业要大力宣传名牌事业,宣传、推崇有社会责任感的职业精神、商誉准则、行为道德,让名牌精神起到社会示范作用。要切实保护名牌和企业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假冒名牌的违法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创名牌产品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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