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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仙桃市城区直管住宅用房租金标准的批复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仙桃市城区直管
住宅用房租金标准的批复
(鄂价房地字[1999]16号 1999年1月13日)
仙桃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调整城区直管住宅用房租金标准的请示》(仙价房地字[1998]04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仙桃市城区直管住宅用房平均租金标准调整到每月每平方米1.10元,租金调整的具体出台时间由你市根据本地实际研究确定,报省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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