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交通与公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社会投入春节运输车辆的监管力度。要提前做好投入春运的车、船、飞机的安全检查,确保其投入设备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对多发事故路段要限期整改,降低事故率。要组织客运驾驶安全教育,有严重违章记录或本年度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的驾驶员不允许参加春运。公安部门要提前做好春运公路客运车辆的临时检验工作,加强道路行车秩序管理,加大执法力度。严禁无证载客、疲劳驾驶和超速行驶。坚决取缔非法改装客车、农用车和拖拉机违章载客行驶。各交通运输部门和县、乡(镇)政府要加强乡镇船舶安全管理,做好“三无船舶”的清理工作,严禁“三无船舶”载客。各地交通运输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要通力合作,专项整治在国道、省道和主要旅游热线上的客车超载运输。要加大对公路客车超载的查处力度,对超过核载人数20% 的客运车辆要进行严厉处罚,并对超载部分旅客坚决实行卸客转运。坚决杜绝特大恶性交通事故发生。要继续广泛开展禁止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及其它危险物品乘车、船、飞机的宣传和查堵工作,坚决把“三品”堵在站场、码头和车、船、飞机之外。各地要组织公安、武警、铁路、交通、劳动、民政、工商等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力量,采取有效措施,抓好重点运输沿线和车站、码头、机场等主要部位的流动人口管理和治安秩序维护工作。对案件多发的重点线路要集中力量综合治理,严厉打击车匪路霸,打击危害旅客生命安全、盗窃运输物资的犯罪活动,迅速查处扰乱运输治安秩序的案件,确保春节运输安全。
四、规范市场行为,提高服务质量
各交通运输部门要深入开展争做精神文明窗口和以方便旅客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优质服务活动,提高服务质量。坚决制止乱涨价、乱收费、宰客、甩客、欺行霸市、强行停留等行为。同时,在保证运输安全的前提下,努力提高运输正点(正常)率,因故发生车、船、飞机延误时,要主动为旅客提供必要的信息和餐饮条件,维护旅客的合法权益。要合理增设售票网点,组织上门售票,延长售票时间等,努力为旅客提供一个良好的旅行环境。
各地春运领导机构要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对城市的铁路、公路、水运、航空运输市场的综合整治工作,依法规范客运市场,整顿运输秩序,使合法经营者的经营活动和旅客的权益得到保护。要督促有关部门协助运输部门清理站前广场和进出口通道,给等候车、船的旅客提供宽松的条件,让旅客进出方便。新闻单位要认真做好春运期间的宣传报道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报道活动,弘扬好人好事,鞭笞不正之风,以推动1999年春运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