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凡设立市场征收分局的城区大型综合市场或大型专业批发市场,对市场内的纳税人由市场分局实行属地专业化管理;对未设立市场分局的集贸市场税收和其他零散税收,可由基层主管税务机关组织专门力量划片监控管理,也可在强化定额管理及巡回检查的基础上,委托有关部门代征税款。
  要严格执行委托代征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委托代征工作的监督管理。对代征单位要合理确定委托代征税收任务,实行委托代征税收计划管理。要加强对委托代征工作的日常指导和管理,并将代征工作质量与代征人员的奖惩挂钩。对集贸市场税收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已实行委托代征的中小集贸市场,要定期进行巡回检查,认真查处各种税收违法行为,对清理出的漏征漏管户要及时纳入正常管理。
  五、加大税收执法力度
  各地要进一步加大税收执法力度,及时准确执行税法和贯彻落实各项税收政策,打击涉税违法犯罪行为,为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
  要加强对广大税务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进一步提高税务干部执法水平。要开展多种多样、行之有效的税法宣传工作,使纳税人知法、懂法,提高依法纳税的自觉性,进一步改善执法环境。要严格执行纳税人涉税违法行为处罚标准,杜绝对逾期申报纳税、违法使用发票、偷逃骗税等税务违法行为以补代罚和处罚偏轻的现象。对日常管理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对重大疑难和涉嫌犯罪的税务违法案件,要及时移交稽查局或公安机关查处。在执法过程中,做到既要严格执法,又要有利于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在实施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时,要选择适当时机、适当目标,尽量消除抵触情绪,化解征纳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六、进一步健全协税护税网络
  个体税收点多面广、地域分散、征管难度大,应借助社会力量,实行综合治理,形成协税护税网络,走专业化管理与社会化管理相结合的路子。
  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国税部门在发挥职能优势、加强税务管理、促进本地个体私营经济健康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以赢得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
  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密切配合,积极与工商、技术监督等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制度,及时沟通信息,建立健全漏征漏管防范机制;要与银行部门合作,加强金融监控,在现金管理、资金结算、开户管理上堵塞逃避税收管理的漏洞,并疏通信息传递渠道,逐步达到税银一体化;要加强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协作配合,构筑起税收司法保卫体系,及时打击各类涉税犯罪行为,维护税法的尊严。在县(区、市)、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三级广泛建立协税护税组织,形成上下贯通的协税护税网络,并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协税护税组织和个体私营业户中,可选聘一些思想素质高、责任心强、支持理解税收工作的义务税收联络员,以协助税务机关掌握税源变化情况,及时向税务机关提供和检举本地的偷逃税线索。对这部分人员,各地对其工作情况可按季组织评比,视其贡献大小,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举报有功的人员,可按有关规定兑奖,以调动其协税护税的积极性,为依法治税赢得良好的社会环境。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