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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全面加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工作的通知

  (二)全面推行划片监控管理。各征收单位要对辖区进行合理规划,划分若干个片管区域,确定相应的工作人员,实行责任到人。担负管理任务的人员主要负责对漏征漏管户的检查清理,对业户的生产经营及税源变化情况的监控,对申报纳税及有关情况的检查核实,对定期定额业户、建账业户、委托代征单位的管理和其他管理工作。上述人员的主要职责是税收管理和税源监控,要力戒划片管理人员用于上门收税敛税的做法。在划片管理工作中要加强监督制约机制,建立划片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把各项工作与划片管理人员具体责任及奖惩挂钩。同时,要实行管片人员定期交流制度,对划片管理人员按比例定期进行轮岗。
  (三)查外促内,将税务检查和内部监督考核有机地结合起来。各征收单位要结合基层征管工作的实际需要,有计划、有重点地选择部分纳税业户实施检查,同时对各类市场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清理。检查的重点要放在纳税人遵守征管法规、制度情况和履行纳税义务方面,通过检查纠正和处理一般税务违法案件,以促进征管法规、制度的贯彻落实,改进征管工作。对检查清理中发现的疑难案件和偷、骗、抗税等较大的违法案件,要及时移交给稽查局查处。要把检查情况作为监督考核划片管理人员工作政绩的内容,对发现因管理不善造成税源流失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直接责任。
  各征收单位都要立足本地征管工作需要和现有人员素质状况,在深入调查、科学测算的基础上合理配置人员,实现合理分工,优化组合。其中:划片管理人员作为个体私营经济税收征管的主要力量,要进一步充实加强。原则上将城区个体私营管理岗位的全部人员和农村分局的大部分人员用于划片管理;从事申报征收业务的人员要力求精简,特别是征期过后,除留有必要的值班人员外,要将其他人员按分阶段兼岗的形式充实到相关业务岗位上去;检查监督工作,在城区主要由现有的稽查岗位人员承担,在农村原则上不设专职人员,由分局定期抽调划片管理人员组成临时检查组来实施。
  三、强化税源监控管理
  税源监控是个体私营经济税收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加强个体私营税收征管工作的关键。各征收单位要充分利用现阶段所能利用的一切合法行之有效的监控手段,及时采集、汇总与纳税人税源变化情况有关的各种信息,对其纳税情况进行正确评析。要强化税收的源头控管,大力清理漏征漏管户。以加强税务登记管理为基础,建立健全税源户籍档案管理制度,加强对税务登记及变动情况的管理。要建立与工商、地税和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定期核对证、照制度,有条件的地方可与工商、地税等部门实行微机联网或传递软盘,也可与工商部门联合办证。对办理开业、变更、注销税务登记和停歇业手续的纳税人,要严格审核相关资料,深入业户生产经营场所进行实地核对。要加大对漏征漏管户的清理力度,划片管理人员要采取定期走街串巷、逐村逐户核查的形式清理漏征漏管户,对重点行业要进行定期检查清理,将清理漏征漏管户工作制度化、经常化。
  要强化对税源变化情况的监控,准确掌握本地区业户的税源情况。加强对普通发票的使用管理,对业户已使用的发票实行验旧购新或缴旧购新,对有疑问的发票要随时调查核实,加大对发票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通过改进和加强发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其监控税源的作用。要加强对纳税申报真实性的监控,对个体大户和私营企业的纳税情况,要定期进行评估,并形成书面材料;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和疑点,应首先要求纳税人做出口头解释说明或提供书面说明材料、佐证资料;仍有疑问的,要下户实地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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