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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安徽省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增值税、消费税、所得税纳税申报审核评税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对于实行从价定率征收方法征税的纳税人( 金银首饰经营单位除外)先审核 其有关财务报表,看增值税与消费税的征税产品范围是否相同。如果相同,可将有关财务报表中的“产品销售收入”以及《增值税销项发票明细帐(表)》中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收入”或“销售额”与《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中的“销售额”相核对,看其是否一致。
  (三)对于实行从量定额征收方法征税的纳税人,可将其《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中 的“销售数量”与有关财务报表中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相核对,看是否一致。
  (四)对于纳税人以外购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除应按上述方法审核其计税销售额是否正确,还要审核其当期购进已税消费品的买价应扣除的消费税额计算是否正确。然后再按“销售额×适用税率-(当期购进已税消费品发票所列买价×适用税率-《已税消费品领用存月报表》上所列的“转出扣除税额”) ”这一公式计算的结果与《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中的“应纳税额”相对,看其应纳税额计算是否正确。
  (五)对于纳税人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消费品为原料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除应按上述方法审核其计税销售额是否正确外,还要审核其《委托加工合同》及《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真实性,然后按“销售额×适用税率-(《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所列的“转出扣除税额”) ”这一公式计算的结果与《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中的“应纳税额”相核对,看应纳税额计算是否正确。
  (六)申报的金银首饰收入是否属于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范围,不符合金银首饰范围的应税首饰是否按照10%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免税金银首饰收入是否符合免税规定。
  (七)将纳税人当期申报情况与上期申报情况进行对比,看有无较大差异和其他异常情况,与日常掌握的纳税人情况有无较大出入,能否合理解释。
  六、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的主要审核评税内容
  所得税审核评税的主要依据是纳税人报送的各类纳税申报资料,包括:所得税纳税申报主表,附表及附属资料,财务会计报表,会计师查账报告,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及附属资料,以及税务机关日常掌握的各种资料。
  对纳税人所得税的审核评税按年度进行,并应在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后30日内完成。对批准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审核评税应在纳税人申报后5日内完成。对临时申报纳税的纳税人,审核评税应在纳税人申报纳税后5日内完成。对代扣代缴税款的扣缴义务人,审核评税应在扣缴义务人报送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后5日内完成。所得税评税不包括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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