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核定“LAMP”固定式汽车后雾灯价格的通知
(沪价商(1998)第346号 1998年12月28日)
各区、县物价局,浦东新区工商局:
按照国家计委关于机动车后雾灯价格管理的规定,经审核,上海正峰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后雾灯产品价格按以下办法执行。
一、上海正峰工业有限公司生产的LAMP型固定式货车后雾灯,含税出厂价为每套28元。
二、各零售及安装单位,可在出厂价格基础上顺加不超过10%的差率作为零售价格。
三、各汽车检测站(汽车维修部门)安装后雾灯工费为每套40元(包含安装时所需各种配件及材料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