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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网上“市长信箱”的通知

青岛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设立网上“市长信箱”的通知
(青政办发[1999]002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王家瑞市长的提议,市政府决定,在青岛政务信息公众网上设立“市长信箱”,并从1999年1月中旬开始受理基层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通过计算机网络发送的电子邮件。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工作宗旨
  市政府设立网上“市长信箱”,旨在拓宽政府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渠道,密切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的联系,接受群众监督,进一步转变机关工作作风,改进和加强政府工作,更好地为基层和广大人民群众服务。
  二、工作职责
  (一)网上“市长信箱”设在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受理广大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和政府工作人员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以及反映的应由政府解决的问题。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对属于政策明确规定的问题,立即给予答复;属于部门职责范围内的问题,将收件迅速转交有关部门处理;比较重要的紧急问题,呈报市政府或办公厅有关领导批办;对收件所反映的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重要问题,以书面材料呈送市政府领导参阅。
  (二)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和工作需要,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负责向各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交办来件投诉的问题,督促承办部门按规定时限通过网上报告办理结果。承办部门接到承办收件后,须在7日内报告办理结果,因特殊情况在规定时限内不能办结的,要主动说明原因,并随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对紧急承办件,承办部门应立即处理,并随时报告处理情况。
  三、工作网络在各市、区政府和相关部门建立上下相连、左右互通的“市长信箱”工作网络。
  (一)值班制度。各网络单位必须安排专人值班,负责受理和处理“市长信箱”收件的日常工作。
  (二)办理制度。对承办的收件,要区别情况,进行分类处理。对重要收件,要向部门主要领导汇报并及时处理。对市政府领导的批示件和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转办的事项,要向部门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报告,办结后要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市长公开电话办公室和来件人反馈。
  四、网上“市长信箱”的电子邮件地址:mayor@gov.qd.sd.cn。为方便群众投寄,市委、市政府计算机中心还在青岛政务信息公众网(网址:http://www.gov.qd.sd.cn)的主页上设立了“市长信箱”专栏,用户访问政务信息公众网时,可通过该专栏随时向“市长信箱”投寄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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