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企业技术开发费的扣除: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各项费用(简称技术开发费)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税前扣除。如技术开发费当年实际发生额比上年增长达到10%以上(含10%)的,其当年实际发生的费用按上述规定据实扣除外,年终盈利企业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可再其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应纳税所得额,但不得超过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
(十六)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扣除;
税法所指亏损的概念,不是企业财务报表中反映的亏损额,而是企业财务报表中的亏损额经主管税务机关按税法规定核实调整后的余额 。
税前弥补期限:1993年1月1日后发生的亏损,弥补期限为5年(连续计算)。税务机关在对企业进行纳税检查时查增的所得额部分,企业不得用于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十七)税金的扣除:
纳税人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城建税及附加、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准予扣除。增值税作为价外税不得税前扣除。^2H对企业减免或返还的流转税(含即征即退、先征后退)除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有指定用途的项目以外,都应并入企业利润,照章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直接减免和即征即退的,应并入企业当年利润征收所得税;对先征税后返还和先征后退的,应并入企业实际收到退税或返还税款年度的企业利润中征收所得税。
(十八)各种准备金的扣除:
除国税收法规(指条例、细则、财税字、国税发、国税函发等文件)明确规定着外,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各项费用不允许计提准备金(包括各种职业风险准备金),而应在实际发生时据实扣除。有关部门从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角度出发,批准纳税人提 取的管理费等费用和按比例、标准,批准提取的准备金,不能作为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费用的依据。纳税人在年终申报纳税时,应依照税法规定将多计的费用或准备金余额转入当期应纳税所得,不得以准备金形式结转以后纳税年度。
(十九)商品期货经纪机构和期货投资企业支付会员资格费、席位占用费和年会费的扣除:
商品期货经纪机构的期货投资企业向期货交易所支付的会员资格费,不得作为本机构和企业的费用扣除,应作为长期投资处理。商品期货经纪机构和期货投资企业收到期货交易所退还原缴纳的会员资格费,作收回长期投资处理,如有差额,作为投资损益处理,增加或减少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商品期货经纪机构和期货投资企业在基本交易席位之外增加席位而缴纳的席位占用费,作为其他应收款,在计征所得税时不得税前扣除。
商品期货经纪机构和期货投资企业按规定标准向期货交易所支付的年会费,作为当年的管理费用,在计征所得税时允许税前扣除。
(二十)广告宣传费的扣除:
纳税人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广告宣传费,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但自1998年1月1日起,对粮食类白酒(含薯类白酒)的广告宣传费一律不得在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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