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宁波市人事局关于转发《浙江省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宁波市人事局关于转发《浙江省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甬人字[1996]3号)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政府各部门:
  现将《浙江省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工作实施办法(试行)》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执行。
  一、我市国家公务员职位分类,对非领导职务的确定,仍按照《宁波市国家公务员非领导职务设置办法》执行。
  二、公务员的级别,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三个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1993]85号)确定,并套改相应的工资标准。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