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发票印制定点企业的通知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发票印制定点企业的通知
(闽地税征[1999]2号 1999年2月11日)


各地市、县(市)地方税务局,省、地(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稽查分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
  经研究决定增设福建弘生彩印包装发展有限公司(地址:福州市湖东路152号)为我省地税发票印制定点企业,《发票准印证》的批准号为闽地税票字第99001号。同时取消福州市第二印刷厂印制地税发票资格,请福州市地税局和省局直征分局抓紧办理清理手续。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