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红安县阳
福线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
(鄂价费字[1999]34号 1999年2月2日)
黄冈市物价局、财政局:
你们《关于调整宋河、阳福线仙人坟--红安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悉。红安县境内的阳福线北起县城关二桥南接武汉市新州交界的仙人坟,全长46公里,经省交通厅鄂交计[1994]217号和[1998]370号文批准,红安县交通局对该路段进行改扩建,该路段总投资3700万元,其中银行贷款1410万元,地方自筹2290万元。该路段现已验收合格。因阳福线与红安县原金沙收费站宋埠至二程段两线平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红安县境内不宜新设车辆通行费收费站,因此,阳福线路段贷款本息由现有的金沙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统一偿还,为了增强还贷能力,经研究,同意适当调整金沙收费站现行车辆通行费标准,现将有关问题如下:
一、调整的收费标准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