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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核定东方明珠塔观光票价的复函

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核定东方明珠塔观光票价的复函
(沪价行[1999]第035号 1999年2月2日)


市广播电影电视局:
  你局沪广电(1998)945号《关于东方明珠广播电视塔90米观光环廊门票价格的函》收悉。经研究,函复如下:
  一、核定东方明珠塔90米(下球体)观光层观光票价为30元;观光区域:90米观光层,360度观光电梯,零米大厅,18米平台。
  二、263米(中球体)观光层观光票价为50元;观光区域:263米、259米观光层,零米大厅,18米平台。
  三、339米太空舱(上球体)观光票价为50元。
  四、上述第一、二项(中、下球观光)联票价格为6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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