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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汽车客票(机外票)加印条型码的通知
*注:本篇法规中的“发票票样”已被《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7年6月28日 实施日期:2007年6月28日)宣布失效或废止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汽车客票(机外票)加印条型码的通知
(闽地税征[1999]5号 1999年3月3日)


各地、市(县)区地方税务局,省地(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稽查分局,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市地方税务局外税分局:
  为支持我省公路客运企业利用电子计算机先进手段,加强汽车客票管理,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省局同意在我省汽车客票(机外票)右上角加印电子计算机自动识别条型码,条型码发票统一集中在省局批准的“福建弘生彩印包装发展有限公司”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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