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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宣恩县枯水期临时电价的批复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宣恩县枯水期临时电价的批复
(鄂价重字[1999]70号 1999年3月15日)
恩施州物价局:
你局《关于宣恩县电力公司枯水期临时电价的请示》(恩施州价[1999]24号)收悉。考虑到宣恩县去冬以来枯水情况比较严重,购省网电量较多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宣恩县执行枯水期临时电价,即对趸售乡镇、大工业用电从一九九八年十一月二十日至一九九九年三月二十日止抄见电量执行每KWH0.4916元,其他用电价格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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