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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学习推广桂东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经验的通知

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学习推广桂东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经验的通知
(湘办发[1999]8号 1999年4月1日)


各地、市、州、县委,娄底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直机关各单位:
  近几年来,桂东县实施“兴教脱贫”战略,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他们的基本经验是保证教育地位和投入,调整学校布局,优化教育结构,深化教学改革。这些经验不仅适用于贫困山区、少数民族地区,而且对全省都有指导作用。省委、省人民政府决定在全省学习推广桂东县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经验。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党委、政府要牢固树立“科教兴国”的战略思想。要像桂东县那样把振兴教育作为脱贫致富的根本措施来抓,实施“兴教脱贫”战略,坚持优先安排教育基建项目,优先解决教育方面的困难和问题,财政预算优先保证教育,工资发放优先保证教师;实行党政一把手抓教育的制度、党政领导和部门联系学校的制度、教育工作年度考核制度、党政议教制度、教育工作专项评议制度。坚定不移地依靠发展教育来提高劳动者素质,推广科学技术,加速农村现代化建设。
  二、要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办教育。各地要克服“等、靠、要”思想,迎难而上,凝聚各方面的力量兴教办学,不断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和教师待遇。要像桂东县那样,努力克服当前教育工作面临的困难,振奋精神,加快当地教育改革和发展。
  三、要合理配置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效益。各地要在保证学生入学的前提下,合理调整学校布局,相对集中办学,突破按行政区别设置学校的限制,打破小而全的格局;大力调整教育结构,实行“三教统筹”,从县到乡使普教、职教、成教互相沟通,资源共享,既促进各类教育协调发展,又促进教育与科技经济紧密结合。各级党委、政府和教育等部门都要增强办教育的质量、效益观念,加强统筹,合理调整配置教育资源。原则上,农村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办学规模应在1200人以上,学校布点要尽量向县城或中心城镇靠拢;人口不足2万人的乡镇,不宜单独设立初中,提倡与邻近乡镇联办初中,也可与中心小学合办九年制学校。小学高年级相对集中,提倡办寄宿制学校;根据就近入学的原则,打破村村办小学的格局;少数地理环境复杂、居住分散的地方,可隔年招生或办复式班(教学点)。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学校,一般要合并办学,并与普通教育沟通,实行“农、科、教”和“经、科、教”结合,充分发挥有限资源的使用效益。各县(市、区)要用3年时间,进一步调整学校布局,优化教育结构,并按上述要求。参照桂东县经验,制订学校布局调整的规划和方案,于今年7月底以前报省教委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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