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

  (二十三)积极扩展消费信贷的服务领域。要进一步扩大个人住房贷款发放范围,适当延长贷款期限,继续鼓励私人贷款购房,加大汽车消费贷款力度。积极试办一些新的消费贷款品种,如室内装饰装修、耐用消费品、教育助学、旅游等贷款。有条件的大型商场可试行分期付款等销售方式,促进大件商品的消费。
  五、推行新的营销方式,进一步规范和搞活流通
  (二十四)要打破部门垄断和地区封锁。除国家另有规定的外,各地、各部门一律不得设置关卡,不得强制消费者购买指定品牌商品或在指定机构购买商品。进一步发挥我省历史上已形成的商品优势和商品集散地优势,增强辐射力。要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川货出川,提高川货在省内外市场的占有率。
  (二十五)积极推行新的营销方式。进一步发展连锁经营、仓储式超市等经营业态,开展多种形式的商品促销活动,鼓励和引导消费。扩大旧货流通,盘活工商企业现有库存商品,促进城乡间的物资交流和居民家庭消费品的升级换代。有条件的商业企业要积极开展大件耐用消费品租赁消费或以旧换新活动。
  (二十六)整顿市场秩序,依法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加大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力度,严禁低价倾销商品,反垄断,反暴利,治理不正当竞争,为企业提供公平竞争的外部条件,为城乡居民创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增强消费信心。
  六、调整消费政策,加强宏观调控
  (二十七)正确引导消费心理,增加即期消费。各级政府要加强消费引导,鼓励个人消费,激活消费市场。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根据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形势、新情况,做好鼓励消费的舆论导向工作。在教育、医疗、养老、劳保、住房制度等改革进程中,要措施明晰,政策具体,增加居民对未来各项支出的理性预测,从而合理适度地增加即期消费。
  (二十八)充分发挥价格合理配置资源和调节利益分配的杠杆作用,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强新产品的开发,刺激消费增长。进一步深化价格体制改革,完善价格政策,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严肃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二十九)行政机关、实行预算管理的企事业单位和接受财政补助的社会团体要逐步实行“政府采购制”,在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下,优先选用本省产品。
  各级政府要紧紧围绕鼓励消费、扩大内需这个战略目标,加强领导和统筹协调,结合本地实际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扩大消费。省建设、经贸、物价、教育、文化、旅游等部门应尽快提出具体实施意见,报省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