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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

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鼓励消费扩大内需的若干意见


各市、地、州委,各市、州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级各部门: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为应对当前国际经济局势,保证我国国民经济稳步健康持续增长,1999年及今后的一段时期内,要在继续适度扩大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加快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鼓励和扩大城乡人民群众的消费需求,进一步开拓国内市场,实现投资需求和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双重拉动,为实现这一战略目标,要千方百计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大力调整产业、产品结构,鼓励和引导城乡居民增加即期消费,通过扩大内需,形成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根据我省实际情况,现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一、加快推进住房市场化,引导居民积极购房
  (一)从今年开始,各级党政机关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全面进入城镇住房分配货币化和个人购买住房的新机制。鼓励和支持城乡居民个人投资购房,改善居住条件。
  (二)降低住房价格。简化购房手续,开放住房交易二级市场。大力整顿土地转让价格,完善住房拆迁补偿机制,按照砍费保税、就低不就高的原则,区别不同情况,在一定时期内降低或免除房地产开发、交易中的各种收费,从而切实降低商品房尤其是经济适用房的价格。有条件的市地州要尽快开放住房交易二级市场,活跃住房交易,推动住房市场的形成。
  (三)完善住房产权抵押登记制度,简化购房手续。以房地产开发公司为依托组建住房置业担保公司,住房置业担保公司接受消费者委托代办贷款、保险、公证等必要的手续。
  (四)用好用活住房公积金。各地可在保证住房公积金安全的前提下,以公积金作为低息贷款等方式支持职工特别是本单位职工购房。
  (五)强化住房售后服务。要加强监管力度,努力提高建房质量。健全住房售后保修制度和服务网络,规范住房物业管理,提供质价相符的服务,推动住房销售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积极开拓农村市场,满足农民消费需求
  (六)搞活农村商品流通。鼓励城市商业企业到县城或大集镇开办连锁网点,支持供销社发展以县基联营为主要形式的连锁经营,扶持农村个体和私营商业特别是各类运销专业户和运销合作社的发展。除国家有特别规定的外,各类流通企业均可经营农村需要的各类商品。工商企业要在县城或大集镇联合设置大件耐用消费品维修网点,以消除农村消费者的后顾之忧。要多方开辟农村市场建设的资金来源,鼓励企业、单位、个人利用现有场地开办各类市场。对开办市场实行“谁投资、谁管理、谁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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