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注册建筑师在聘用单位的服务年限应不少于两年,聘用期内如遇特殊情况(离、退休且单位不再返聘;设计单位被吊销资质或破产;正常工作关系调动;设计单位以及所属分支机构或合资机构间调动),按有关规定向省建委执业资格注册中心申办变更注册。
六、按国家规定,注册建筑师在执业期间必须接受继续教育,二年注册有效期内累计学习时间不得少于80学时,其中40学时为必修,必修课程必须参加省建委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举办的必修课培训,另40学时为选修。各设计单位要重视人才的培养及注册建筑师继续教育工作,有责任为注册建筑师提供学习经费、时间以及参加继续教育的其它必要条件。否则不予办理注册或继续注册手续。
七、为规范注册管理,二级注册建筑师注册办理时间定为每年二次,即4月和10月各一次。凡属新报注册、变更注册等情况,均在上述规定时间办理注册手续。各地区、各部门在办理注册申请时,需将注册申报材料于规定办理时间前30日内报省建委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八、为便于对我省境内注册建筑师统一管理和协调,我省实行注册建筑师属地管理制度。省外进鲁、部属、军队属驻鲁设计单位的注册建筑师须到省建委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凡未到我省注册登记的注册建筑师不得在我省境内执业;不按规定办理注册登记的设计单位,在注册建筑师资格考试时不予受理该单位人员考试报名。
九、不能满足二级注册建筑师数量要求的设计单位,允许今年为过度期,可与能满足单位设计资质与个人执业资格双控管理要求的单位进行合作设计,签定合作设计协议书,并由合作设计单位指派二级注册建筑师担任建筑专业负责人和建筑设计审定人,并经签字盖章后,设计文件方可生效。合作设计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明年必须达到规定的注册建筑师数量。
十、实行二级注册建筑师签字盖章制度是根据我国国情,为强化工程设计人员的法律责任,提高工程设计质量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注册建筑师按照国家规定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无理阻挠注册建筑师依法执行注册建筑师业务。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采取有力措施,加强领导和管理,真正把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准入制度落到实处。为确保这项制度的顺利实施,省建委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将于今年年底对注册建筑师执业情况进行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