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坚持改革,建立政府性资金运作体系。一是完善“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继续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二是严格执行《
预算法》,强化预算内外收支管理,坚持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规范资金使用程序。三是加强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的管理,规范政府性资产的运作。四是建立公用经费量化指标体系,合理确定单位的公用经费定额等量化指标,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五是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制度,提高政府性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建立机制,加大外部监督管理的力度。积极推行对企业外派财务总监和对使用政府财政性资金的行政事业单位委派财务负责人的监督制度,充分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建立内外监督相结合的新的监管体系。
1.实施财务总监委派制。即对国有企业(集团)派驻财务总监,财务总监作为行业控股公司(主管部门)的派出代表,在确保企业正常经营决策活动的前题下,通过对企业对外投资、贷款担保、大额现金收付、资产处置等重大财务决策,对所在企业的财务管理、资金运营和资本经营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全方位监督,确保企业财务规范运作和会计核算的真实、合法、有效,保证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和经济活动的有序进行。
2.推行财务负责人委派制。即由主管部门向所属使用政府财政性资金的行政事业单位派驻财务负责人,具体负责对该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进行管理、组织核算并实施监督,确保资金安全,提高政府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
3.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的作用。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必须按规定全面实行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要充分利用现有会计中介机构的力量,加强对企业年度会计报表的审计,并与经营者的业绩考核相结合;要依法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离任审计制度,对暴露出来的由于违法行为而带来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现象,要严肃追究责任,决不能姑息迁就。
4.加大对社会中介机构监管的力度。要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执业质量的监督管理,定期按比例抽查会计中介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验证其报告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并检查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真实情况。同时,根据独立、客观、公正的要求,加快会计师(审计)事务所脱钩改制步伐,年内脱钩改制面要达到100%。
5.完善企业财务管理监测体系。要健全重点国有企业的季度监测和预警机制,定期开展企业财务分析,及时了解情况、分析现状、寻找差距、制定措施、改进财务管理办法。要推广企业效绩评价制度,逐步以效绩评价体系替代传统的业绩考核。
(六)加强培训,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生财、聚财和用财,关键靠人才。因此,通过举办各种类型的培训班,全面提高财务管理人员的素质,是切实加强财务管理的关键。一是举办企事业单位法人培训班。组织学习相关的财务管理知识和法律法规,增强依法实施财务管理的意识。二是举办财务总监培训班。国资委办分期分批对行业控股公司和企业主管部门推荐的财务总监人选,统一组织培训,颁发证书。三是举办财务负责人培训班。对试点系统的财务负责人进行相关知识的培训,经考核后,持证上岗。四是举办财会人员培训班。继续组织财会人员学习财经法规和各项制度,增强全体财会人员的法制观念。继续抓好各层次财会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分期分批组织对市区财会人员轮训一遍,提高财会人员的整体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