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计算机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市政办发[1999]45号)
为了加速市政府计算机网络建设步伐,加快信息传递,更好地为政府决策服务,市政府办公厅曾多次通知政府有关部门和区县政府,限期与市政府计算机网络联通并上报有关数据。从实施情况看,市公安局、商贸委、气象局、财政局、地税局、统计局等部门在与政府计算机中心联网的基础上,能够较好地向政府报送有关数据和信息,但还有一些部门对此项工作重视不够,没能按要求报送有关数据。为了更好地发挥计算机网络高效、快捷的传输作用,丰富网上资源,确保2000年“政府上网工程”目标的实现,按照市政府领导同志的要求,现就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和直属机构向市政府计算机网络(政府计算机中心)报送数据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领导要充分认识按时报送数据的重要性。要制订报送数据的工作制度和人员,建立和不断充实数据库。每个部门的局级领导、办公室主任(处长)、负责报送数据的工作人员的名单和电话要在网上相应的栏目中公布,以便随时检查和督促。
二、报送的数据要求准确、快速,所报数据和纸型公文具有同等的效力,负有同等的法律责任。因此,必须经本单位领导审核签发后,按统一格式将所要报送的各种数据通过网络传送至市政府计算机中心。
三、各单位如要在公众网上公布本单位数据,应先上政府办公网,报市政府审批,同意后方可上网公布。
四、各单位报送的数据,格式要求统一,但不是纯文本文件的传递,而是将文本文件转换成数据库的格式进行传递(数据库要求用FOXPRO语言进行编辑)。具体要求请与市政府计算机中心联系,电话:7295107。
附:增加向市政府报送数据的部门、直属机构及内容
1999年4月6日
附件:
增加向市政府报送数据的部门、直属机构及内容
1.计委:
西安市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指标和工作目标分解表(年报);
经济工作目标责任单位考核表(季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