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振兴不仅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更关系到全省经济能否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关系到跨世纪宏伟目标能否实现。全省上下都要积极行动起来,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圆满完成质量振兴的各项任务。
(一)坚持不懈地实施名牌战略,增强产品的竞争能力。大力发展名牌产品,是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重要举措,对优化工业经济结构,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效益,带动地区和行业经济发展有重要作用。要加大实施名牌战略的工作力度,择优扶强,集中力量,培植和发展技术含量高、产品质量好、市场占有率大、品牌信誉好的陕西名牌产品;把名牌战略工程与企业改组改制、技术创新、技改双加、“1851”科技兴陕等工程结合起来,共同推进;以名牌产品为龙头,以资产为纽带组建规模大、技术水平高的重点企业集团,使产品名牌覆盖集团内企业和各项产品。要指导帮助重点企业集团贯彻GB/T19000-ISO9000族标准,建立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体系,加快核心企业和主要配套协作企业体系认证的步伐;重点扶持一批产品改进设计、制造、检测设备,瞄准国际同类产品先进水平进行质量攻关,采用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和开发新产品;组织名牌产品的理论研讨,强化企业商标管理和品牌宣传,通过从技术质量、生产规模等方面的重点引导扶持,促进名牌产品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名牌效应,大力开拓市场,以高质量的产品和服务塑造优秀的企业形象,树立良好的市场信誉,增强陕西名牌产品的竞争力。
(二)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产品的质量。当前,原材料类、基础元器件类产品质量差是制约整体质量提高的突出因素,整机装备类和消费品类产品质量对经济建设和人民生活有着重大影响。要围绕以上重点产品,加强对质量状况的分析,推广使用以质量等级品率、损失率为主的新质量指标考核体系,建立和完善覆盖地方、行业及大中型企业和企业集团的质量指标统计网络;对产品质量的薄弱环节和影响质量提高的关键问题,组织质量攻关和改进;加强对重点产品的监督抽查并组织跟踪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组织整改。要加强重点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管理,加大监督力度,对不符合基本条件的坚决关停并转,对无证生产的依法查处;同时,加强对乡镇企业产品质量工作的指导,抓好300个重点乡镇企业的质量工作。
(三)增强全民质量意识,提高劳动者素质。
1、加强质量法制教育,增强质量意识和质量法制观念,用法制规范企业的质量行为。继续开展对《
产品质量法》、《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反不正当竞争法》、《质量振兴纲要》、《
陕西省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条例》以及《
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继续开展“质量月”、“质量万里行”、“3.15保护消费者权益日”等活动。使广大生产企业、销售企业明确自己应承担的质量责任和义务,做到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广大用户和消费者要运用质量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