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有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
国有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鲁国税所[1999]30号 1999年4月21日)


各市、地区国家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有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国税发 [1999]2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提高认识,切实重视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
  所得税是我国双主体税制结构中的重要税种之一。企业所得税管理工作是整个国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搞好企业所得税工作是国税部门的重要职责,它不仅关系到完成国家税收计划任务,而且对于实现税收调控功能、加强与有关部门之间的联系具有重要意义。同时,搞好企业所得税管理也是其它各项税收管理的重要基础。随着我国改革事业的不断发展,所得税的地位作用将日益突出。但是,国税部门所得税征管水平不高,征收管理薄弱,与所得税管理工作的需要很不适应。对此,各级领导要以高度的责任心,从现实和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重视企业所得税工作,不断增强和提高所得税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专业技能,确保所得税工作有人管、管得了、管得好,不断开创税收工作的新局面。
  二、要不折不扣地执行总局和省局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政策规定
  各地应当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和灵活多样的工作形式,及时地、不折不扣地贯彻好上级的政策。对重大和复杂的政策规定,要召开专门的座谈会,学习领会、研究贯彻。要准确把握文件规定的精神,及时与上级机关沟通情况。上级机关要对下级机关贯彻落实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进行必要的检查。
  三、搞好汇总纳税企业的监管工作
  一方面,对汇总纳税企业的监管要进一步规范,做到执行政策到位、管理到位。特别是要认真落实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缴纳情况反馈制度,堵住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管理中的漏洞。第二个方面,要做好对汇总纳税企业的所得税汇缴检查工作,克服以往对汇总纳税企业检查中存在不深不透的现象,强化对汇总纳税企业查补税款的入库工作,坚持依法查处,依法处罚,依法入库,达到以查促收的目的。
  四、加强企业所得税预缴、减免和弥补亏损的管理,保证税款均衡入库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