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城市的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简称社区)为争创城市体育先进社区的范围。我市街道办事处共计56个,经1998年国家体育总局、省体委验收,其中长乐中路街办、中山门街办、南院门街办被评为国家级体育先进社区,环城西路街办、张家村街办、纺织城街办、新毕路街办被评为省级体育先进社区。
到2000年我市创建城市体育先进社区的规划目标是:在现有基础上,1999年再创建6个省级体育先进社区,2000年底前使省级体育先进社区达到17个,其中5个达到国家级体育先进社区。到2003年,全市省级体育先进社区力争达到28个。
三、评选奖励办法
市创建领导小组,根据省级体育先进县评选标准和陕西省城市体育先进社区评定标准,对县(区)政府的申报意见进行初审,省创建领导小组再进行验收。申报一个,促查一个,成熟一个,批准一个。
被批准为“陕西省体育先进县”的县(区),除由省政府授予“陕西省体育先进县称号”,奖励人民币10万元外,市体委亦将给予适当奖励。
被批准为“陕西省城市体育先进社区”的街道办事处,由省政府授予“陕西省城市体育先进社区”称号,并奖励1万元。
对被授予先进称号的单位,定期进行复查,凡工作严重滑坡的限期改进,到期仍不合格的,取消其先进称号。
我市国家级、省级体育先进县每两年要接受省创建领导小组的复查验收。凡工作滑坡的,限期一年改进,到期仍不合格的,取消体育先进县称号。市政府予以通报批评。
四、措施要求
(一)加强领导,层层动员,齐抓共管。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是创建活动健康发展的可靠保证。为加强对创建活动的领导,市上将成立由分管市长任组长,市体育、教育、计划、财政、规划、农业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西安市创建体育先进县暨体育先进社区领导小组”,创建体育先进县的县(区)和有关社区亦应成立相应创建机构。
县(区)政府要从加快体育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切实加强对创建体育先进县和城市体育先进社区活动的领导,加大宣传力度,层层动员,发挥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全社会齐抓共创的良好局面,为创建体育先进县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
(二)落实责任,实行目标管理,加强督促检查。创建体育先进县(区)政府应向市创建领导小组呈交创建体育先进县申报意见书,按照省级体育先进县标准制定创建规划和实施细则。创建城市体育先进社区的街道办事处应向市创建领导小组呈交创建体育先进社区申报意见书,按照省级体育先进社区标准制定创建规划和实施细则。
创建县(区)政府和辖区各行业、各部门要层层签订创建目标责任书,明确领导和分工,分解任务,量化指标,真正把创建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