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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社会保险普查登记工作的通告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社会保险普查登记工作的通告
(郑政通[1999]1号 1999年4月9日)


  为了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保证全市企业失业、下岗职工及离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失业保险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有关法规和政策规定,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1999年4月15日至5月15日,在全市开展社会保险普查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登记范围
  1、凡在郑州市区(各区及两个开发区)内的国有企业(国家规定的原实行行业养老统筹的单位不参加市区社会保险登记。在各县(市)的市属企业参加市养老统筹的,在市统筹办登记)、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个体经济组织及其从业人员,以及部属、省属驻郑事业单位及市属、区属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无论是否在劳动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机构参加了养老、失业保险,均应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的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登记。
  二、登记办法
  由郑州市劳动部门在市内各区分别设立社会保险登记办公室,各单位按所属辖区分别到本辖区内社会保险登记办公室参加登记。各区登记办公室联系电话和地址如下:
  金水区社会保险登记办公室 上街区社会保险登记办公室
  电话:5965689 电话:8923144
  地址:政二街1号 地址:上街区中心路东段132号
  邙山区社会保险登记办公室 中原区社会保险登记办公室
  电话:3932087 电话:7631634
  地址:南阳路322号 地址:伊河路西段116号
  管城回族区社会保险登记办公室 二七区社会保险登记办公室
  电话:6228700 电话:8710337
  地址:管城街66楼38号 地址:永安街12号附8号
  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保险登记办公室 郑州矿区社会保险登记办公室
  电话:6781257 电话:9786340
  地址:航海东路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院内 地址:矿区南环路管委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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