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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北京市地方税务局重点税源户管理办法的通知[失效]

  4.建立重点税源户税收收入汇报制度。每半年市局召开税源分析会,听取关于重点税源企业的汇报,并以区县局、税务所和税种管理部门为单位,汇报所监控的重点税源户情况,达到及时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效益状况、国家各项经济政策和征管措施对本市地方税收的影响情况、工商税收的入库和欠缴情况的目的。
  5.建立重点税源户管理考核制度。为了提高各级重点税源管理的水平,强化对重点税源的管理,建立重点税源户管理考核制度。对重点税源户基础资料积累的有效性、传输数据的准确性、传输内容的完整性进行考核,通过考核达到监控工作的实效性、准确性。
  三、重点税源户的管理要求
  1.领导重视是做好重点税源户管理的关键。各级领导要按照征管改革总体方案和孙局长年初工作会上的要求,认真部署,合理安排,督促和指导相关部门从调查分析税基的规模与分布入手,准确及时的掌握重点税源户应征税款的发展变化趋势,切实做好重点税源户管理工作。
  2.各级税务机关建立健全三级重点税源监控体系,并明确专人(部门)负责。
  3.各区县、分局应根据本辖区的税源特点,对区县局、税务所重点税源户管理制定出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提高税源监控能力、掌握税源生产经营情况、分析税收发展趋势,用新的管理机制、新的征管模式加强并改善对重点税源户的管理。
  4.根据税源户上年的税收完成情况,逐级确定三级和分税种的重点税源户名单,一经确定,原则上一个税收计划年度内不做调整。
  5.各区县局、分局按要求填制各种报表,按时报送分析报告及调研报告,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到内容详实,分析透彻。
  6.各级征收机关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的动态情况,既要掌握已实现的税源,又要掌握税源的发展变化趋势;既要监控税源增减变化情况,又要监控各种社会经济政策措施对税源的影响,随时掌握各地区、各行业的税源变化,提高税源监控能力。
  7.对重点税源户的调查研究要广泛、深入,调查报告要论点鲜明、论据充分、逻辑严密、方法科学。通过对重点税源户和重点行业的调查研究,要发现难点、关注热点、找出疑点,了解辖区内税源状况,提出加强税源监控的措施。结合本辖区的税源情况,针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并每年上报两篇调查报告。
  8.对在监控面60%之内的三级重点税源户每月20日传输“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地方税税基及税收入库情况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地方税税基及税收入库汇总表”和“重点税源户经济指标快报”,对市局重点监控的重点税源户于季后20日内将财务季度报表上报市局计会处(名单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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