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建立重点税源户税收收入汇报制度。每半年市局召开税源分析会,听取关于重点税源企业的汇报,并以区县局、税务所和税种管理部门为单位,汇报所监控的重点税源户情况,达到及时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和效益状况、国家各项经济政策和征管措施对本市地方税收的影响情况、工商税收的入库和欠缴情况的目的。
5.建立重点税源户管理考核制度。为了提高各级重点税源管理的水平,强化对重点税源的管理,建立重点税源户管理考核制度。对重点税源户基础资料积累的有效性、传输数据的准确性、传输内容的完整性进行考核,通过考核达到监控工作的实效性、准确性。
三、重点税源户的管理要求
1.领导重视是做好重点税源户管理的关键。各级领导要按照征管改革总体方案和孙局长年初工作会上的要求,认真部署,合理安排,督促和指导相关部门从调查分析税基的规模与分布入手,准确及时的掌握重点税源户应征税款的发展变化趋势,切实做好重点税源户管理工作。
2.各级税务机关建立健全三级重点税源监控体系,并明确专人(部门)负责。
3.各区县、分局应根据本辖区的税源特点,对区县局、税务所重点税源户管理制定出行之有效的管理办法。提高税源监控能力、掌握税源生产经营情况、分析税收发展趋势,用新的管理机制、新的征管模式加强并改善对重点税源户的管理。
4.根据税源户上年的税收完成情况,逐级确定三级和分税种的重点税源户名单,一经确定,原则上一个税收计划年度内不做调整。
5.各区县局、分局按要求填制各种报表,按时报送分析报告及调研报告,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到内容详实,分析透彻。
6.各级征收机关应了解企业生产经营的动态情况,既要掌握已实现的税源,又要掌握税源的发展变化趋势;既要监控税源增减变化情况,又要监控各种社会经济政策措施对税源的影响,随时掌握各地区、各行业的税源变化,提高税源监控能力。
7.对重点税源户的调查研究要广泛、深入,调查报告要论点鲜明、论据充分、逻辑严密、方法科学。通过对重点税源户和重点行业的调查研究,要发现难点、关注热点、找出疑点,了解辖区内税源状况,提出加强税源监控的措施。结合本辖区的税源情况,针对重点税源、重点行业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并每年上报两篇调查报告。
8.对在监控面60%之内的三级重点税源户每月20日传输“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地方税税基及税收入库情况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地方税税基及税收入库汇总表”和“重点税源户经济指标快报”,对市局重点监控的重点税源户于季后20日内将财务季度报表上报市局计会处(名单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