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数据处理中心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及岗位达标活动的通知
(京地税计[1999]192号 1999年4月12日)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直属分局:
为进一步规范数据处理中心的工作,保证数据处理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有必要对数据处理中心各岗位的职能、职责及工作标准加以规范。市局计会处在计会各岗位已经确定职责的基础上,经会商人事处,内定了数据处理中心的岗位职责,为人事部门最终确定数据处理中心的岗位职责打下基础。望各单位收到通知后,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一九九九年四月十二日
数据处理中心岗位、职责、工作标准及岗位达标活动
数据处理中心是计会科内对业务数据进行大规模集中处理的专业部门。为进一步规范数据处理中心的工作,保证数据处理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在计会工作各岗位已经确定的基础上,有必要对数据处理岗位的职能、工作职责及工作标准作出补充,制定出合理有效的工作规范。但鉴于目前各区县局、分局数据处理工作模式的差异,本规范无法将全部工作环节纳入一种模式。因此,市局要求各局可结合各自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原则上执行本规范的工作标准。
一、岗位设置
数据处理中心的工作岗位依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各岗位的具体人数根据实际工作量确定。在实际工作中,可实行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
具体岗位设定如下:
负责人岗位(计会科副科长)
数据管理员岗位
计算机管理员岗位
管理人员岗位
申报录入岗位
税票核销岗位
对帐岗位
备案扫描岗位
二、岗位职责及要求
1、数据处理中心负责人岗位:
(1)人员素质要求:
大专以上学历;
较高的税收政策、业务水平;
一定的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
一定的计算机水平。
(2)岗位职责:
在计会科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数据处理中心的工作。
(3)工作标准:
组织完成数据处理中心各项工作任务。
2、数据管理员岗位
(1)人员素质要求:
大专以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