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物价局关于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砂
石料、水泥、建筑门窗等三个分中心服务收费的复函
(沪价行[1999]第112号 1999年4月23日)
上海市建设委员会:
你委沪建经(99)0152号《关于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建材分中心收费标准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砂石料、水泥、建筑门窗等三个分中心对在交易分中心完成交易的供货单位收取交易服务费,并提供服务,规范、监督交易行为。交易服务费标准为:砂石料每吨0.10元;水泥每吨0.22元;建筑门窗每平方米0.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