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国家税务局对我市站前机电化
工市场进行发票清理检查的通知
(大国税发[1999]第86号 1999年5月30日)
各分局、各市(县)国税局:
为了进一步贯彻《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发票清理检查的通知》(国税发[1999]47号)文件精神,市局决定全市发票清理检查工作要在前一阶段已取得重大成效的基础上,继续抓住发票管理中的一些薄弱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检查,现将我市站前机电化工市场进行发票清理检查(以下简称“清理检查”)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清理检查的对象
凡在胜利广场以西、中山路以北、友好街以东、长江路以南地域内从事机电化工等产品经营活动的纳税人均为本次清理检查对象(站前机电化工市场地形图见附件1)
二、清理检查方法
本次清理检查主要采用交叉稽核方法,要封存市场内纳税人1997、1998年两年间已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的存根联,将其开往市内购货方的部分进行抽样交叉稽核。
三、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清理检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局决定成立清理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及其下设办公室人员的组成如下:
领导小组组长:李国庆
副组长:王贺武、张家毅、潘伟、秦泮义
办公室主任:张家毅
成员:陈沪连、宋承彦、王琳、张琦
办公室设在流转税管理处。
参加本次清理检查的人员由两部分组成,一部从各基层局稽查人员中集中抽调48人组成负责对被查业户发票存根联的封存调出工作,另一部分由各基层局从事稽查工作的其他人员组成,这些同志留守本局负责对经抽样后发票存根联的稽核检查工作。
市局集中抽调的人员组成如下:中山二分局15人;中山一分局、西岗一分局、沙河口一分局、甘井子分局、西岗二分局、沙河口二分局、开发区分局、稽查分局各3人;高新园区分局、保税区分局、涉外分局、度假区分局、金州分局、庄河分局、瓦房店分局、普兰店分局、长海县分局各1人参加。凡3人以上的分局必须指派1名副科长以上干部带队。
四、清理检查的时间与步骤
清理检查时间从7月15日至9月30日,分以下四个阶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