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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服务业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
服务业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各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技术监督局《关于加强服务业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七日

关于加强服务业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


  餐饮、美容美发、娱乐、洗染、照相、产品维修等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类服务业有了很大发展,对于改善和方便人民生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改善投资环境,广泛吸纳就业人员,促进经济稳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从总体上看,我省服务业还比较落后,服务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较低,服务质量亟待提高。据了解,我省消费者组织去年受理服务方面的投诉高达2700多起,今年和去年同期相比,又有所上升;某些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的服务业等级评定工作缺少科学公正的标准,使一些企业取得的资质等级与其提供的服务名实不符,助长了行业内无序竞争,造成了对消费者的误导;一些企业对消费者的服务投诉敷衍推诿,不认真处理,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这些问题,给我省投资环境和消费环境带来了不良影响,不利于经济发展。
  为了从总体上提高我省服务质量,根据《陕西省贯彻〈质量振兴纲要〉实施方案》关于“在2002年以前全面贯彻ISO9004-2标准,抓好服务行业的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逐步实现与国际服务业质量管理标准接轨”的要求,现就加强服务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由省技术监督局牵头,会同各服务行业的主管部门,依据《标准化法》和ISO9004-2“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要素”的要求,统一制定各行业规范化服务标准,及时发布各类服务业规范化服务的地方标准
  省技术监督局负责建立健全服务质量监督体系,统一安排和组织服务质量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服务法制宣传活动;做好有关部门和单位执行服务质量法规、政策的协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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